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《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发〔2022〕42号)有关规定,经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核验,陕西恒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9家土地估价机构(8家申请变更备案、1家申请初始备案)申请资料符合有关要求,予以备案。
陕西华昊金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土地估价机构因业务调整等原因,申请注销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资质,准予注销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申请变更备案、初始备案、注销备案土地估价机构名单(第2批).docx
陕西省自然资源厅
2025年8月18日